传春幼儿园创办于1992年8月,由旅菲爱国华侨黄文焕先生为纪念其父黄传春先生“游子勿忘故土”之教诲,独资捐建创办,时属侨办公助幼儿园。1995年8月,遵照黄先生之意愿,将其移交区政府教育局接管,改为公办幼儿园。学园地处闽南侨乡——泉州中心市区之南隅,占地面积1322m2,建筑面积1925m2,是一所各项设备完善,各类教学设施齐全先进,环境美化、绿化、儿化、净化,幼儿喜爱,家长满意,社会信赖的花园式儿童乐园。1997年6月被福建省教委评为“福建省标准幼儿园”。学园现有大中小10个班,在园幼儿317人,教职工40人。学园拥有一支热爱幼教事业、富有朝气、充满活力、勤奋好学、业务水平较高的青年教师队伍。在这些年轻教师中,大学本科毕业的有3人,学前教育专科毕业的有23人。现有10人参加本科远程教育学习。近几年来在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的关心指导下,在园领导的科学管理及全园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园在办园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曾获得省级先进档案室、区文明单位、市区巾帼文明示范岗、区优秀家长学校、区德育先进单位、市、区两级绿色学校等光荣称号。教师中有1人获省教育先进工作者、1人获市创安先进工作者、18人次获得区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等光荣称号。在幼教改革的今天,学园领导站在战略的高度,提出“科研兴园”的口号,坚持走在科研兴园、科学治园的办园道路,力求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生存中创特色。园领导敢于打破传统的经验管理模式,积极学习有关科学管理理论,探索出一条“以人为本”的有效管理途径,充分调动和激发每位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挖掘每位教职工的工作潜能。重视抓好教职工的思想品德素质教育工作,努力营造一个“风正、人和、团结、进取”的良好园风及健康和谐、富有人情味的园集体。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师资业务素质建设方面,园领导明确提出“抓好一条主线,落实两项措施,达到三个要求”的总的工作思路,即以《规程》、《纲要》精神为主线,深入广泛地组织全园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规程》《纲要》的精神,将《规程》《纲要》精神贯彻到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去;落实好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与业务理论水平提高的两项措施;要求每位教师要达到三个基本要求,即能够“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开展好一项专题研究,撰写好一篇教育论文”。学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抓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的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参加在职进修,选派教师到北京、上海、南京、深圳、福州、厦门等地培训学习。这样通过多种途径及时为广大教师做好在职“充电”工作,提高了广大教师业务理论修养和水平,为学园教育质量的可持续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园重视教研课改工作,探索的幼儿创造-活动、闽南民间舞蹈在幼儿园教学中的尝试、区域活动中幼儿自主性的培养和区域活动中师幼互动研究、小班科学教育内容的开发与验证和中班环保教育内容的开发与利用等,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并初具特色。学园有25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全国、省、市、区学术会、及各级刊物上交流、发表。在园领导高度重视下,全园掀起了一股“以教研促教学,以科研上水平”的热潮。学园充分发挥青年教师艺术技能的优势,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性文体活动。如参加中国泉州国际民间艺术节、福建省电视台“八闽欢歌”等文艺演出,展现了新时期幼儿教师的风采。我园幼儿的艺术素质较高,选送幼儿艺术作品参加全国、省、市、区的比赛,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传春幼儿园在全园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发扬“团结拼搏,真抓实干”的园风,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相信在新时期传春幼儿园会取得更优异的成绩。